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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內師鴻院發〔2015〕39號
關于修訂《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
學生獲課外學術活動科技成果
獎勵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
為鼓勵更多學生積極從事課外科技學術活動,提高學生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更好的遴選優秀項目,經研究決定,修訂《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學生獲課外學術活動、科技成果獎勵辦法》(內師鴻院發〔2013〕17號)。
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本次修訂將省部級獎金調高,即獲得省部級獎項特等獎的學生(團體)獎金由原來的3000元調高為4000元,指導教師由原來的1500元調高為2000元;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團體)獎金由原來的2000元調高為3000元,指導教師由原來的1000元調高為1500元;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團體)獎金由原來的1000元調高為2000元,指導教師由原來的500元調高為1000元;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團體)獎金由原來的600元調高為1000元,指導教師由原來的300元調高為500元;獲得入圍獎的學生(團體)獎金由原來的300元調高為600元,指導教師由原來的150元調高為300元。
特此通知
內蒙古師范大學鴻德學院
2015年11月9日
學院辦公室 201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