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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借款及報銷管理辦法
內鴻院發〔2020〕163號
為加強財務管理,及時督促個人報銷有關費用,防止個人長期占用學院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一、借款審批流程
(一)教職工因公借款,須填寫借款單或簽辦單,并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分管院領導簽字,報送財務處負責人簽字后,5000元以下的借款由分管財務院領導批準后方可借支,5000元及以上的借款需報請院長批準。
(二)出差借款時必須附經費預算(按差旅費報銷標準編制)和參會文件,并由人事處會簽。
(三)借款人提前一天把審批后的借款單或簽辦單報送財務處,以便財務安排資金。
(四)借款人超過一個月未清賬的,財務處將電話通知借款人及時還款或報賬,借款人因客觀原因不能當月清賬的提交情況說明,未提交情況說明及情況說明不合理的,將在借款人當月工資中扣除借款,直至扣清為止。
二、報銷審批程序
(一)報銷人需整理好報銷的原始單據,整齊粘貼在學院《原始憑證粘貼紙》上,并填寫《費用核報單》,單據如字跡了草、填寫不規范、粘貼不整齊,財務處將不予審核,一律退回報銷人重新填寫。
(二)報銷人填好費用核報單后,交由本部門負責人初審,本部門負責人應予以監督審核,詳細審閱并確認報銷人的費用發生是否必要、真實、無誤,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財務處。
(三)報銷人單據經本部門負責人簽批后,財務處將進一步審核如下事項:
1.報銷人費用發生是否必要;
2.報銷人的原始單據是否真實、有效、合法、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費用核報單一律不予審批。在審核中凡發現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的單據,財務處將通知其部門負責人,并上報學院處理。
(四)報銷單據經財務處全面審核無誤后,由財務處負責人簽批,然后報送部門分管院領導簽批。報銷金額未超過簽辦單預算金額的到財務處報銷。
(五)無簽辦單或報銷金額超過簽辦單批準額度的,5000元以下的報送分管財務院領導簽批;5000元及以上的除分管財務院領導簽批外,還須報送院長簽批后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標準
| 伙食補助 (元/天) | 市內交通費(元/天) | 住宿費限額(元/間) | |
區內 | 區外 | |||
院領導 | 100 | 100 | 300 | 500 |
處級干部 | 100 | 50 | 200 | 300 |
其他工作人員 | 50 | |||
(一)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辦法
1.按規定出差時間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
2.報銷金額以票據為準,不得超過限額;
3.接待單位指定住宿地點的住宿費標準超過限額時,盡量與其他參會者拼房。如有特殊情況,提交資料進行審批。
(二)城市間交通費實行憑據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城市間交通費用(火車硬臥、二等座、汽車)據實報銷;
2.如有特殊原因,需乘軟臥、飛機或自帶車時必須提前申請,須在簽辦單中列明預算金額及乘坐軟臥、飛機或自帶車的原因、與乘坐常規交通工具的費用對比等內容,由院領導審批;
3.如自帶車時,市內交通費不予報銷;
4.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且未提前申請審批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三)市內交通費實行限額報銷辦法
1.按規定出差時間的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2.報銷金額以票據為準,不得超過限額。
(四)伙食補助實行包干報銷方法
按規定出差時間的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五)出差天數計算方法
1.實際出差天數超出預算天數的,說明原因,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出差當日時間不滿一天的,以車票時間為準,中午12點為界。12點之后出發及12點之前返回的按照半天計算,12點之前出發及12點之后返回的按照全天計算。
(六)接待單位承擔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的,學院不再給予報銷。
(七)如因個人原因丟失票據,學院不予報銷。
四、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