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財會系外聘教師須知
為進一步完善財會系教學管理,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外聘教師須知,望各位老師遵照執行:
一、教師教學紀律
1. 受聘教師必須嚴格遵守教學紀律,不得隨意停課、調課或增減課時;不得隨意找人代課;應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若因特殊原因確需停、調課的,應事先聯系教研室辦理調停課相關手續并上報系里備案,同時通知班級學委補課時間,以便于學院的教學監督管理。
2.受聘教師善于管理,從嚴要求,負責學生上課考勤點名,并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將學生出勤情況計入總評成績。
二、課程大綱和進度安排
1. 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安排是學院組織教學、進行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和教學管理的主要依據。每位任課教師嚴格按照學院的教學計劃、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開展教學,認真填寫《授課計劃》,從整體上考慮各章節的時間分配、教學要點和學生自學內容,教學目的明確,邏輯性強,以保證教學質量。
2. 受聘教師要根據課堂要求,適當給學生布置作業、指定參考書目。作業作為平時成績的一部分,計入總評成績。全面負責所任課程的教學輔導工作。
三、考試工作
1.考試時間:學院教務部負責全院公共基礎課、各專業課考試時間的安排,系內教管負責專業課考試時間的安排。課程的考試時間根據教學進度確定及課程性質決定,原則上實訓類課程及個別專業選修課考試安排在第18教學周隨堂進行,剩余專業課考試安排在第19周教學周集中進行。時間確定后通知任課教師,若有特殊情況,可與相應教學管理部門協商。
2.試卷命題:如有需要,受聘教師應根據授課安排,擬定兩套難度、份量相當的試卷(含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為期末考試題和補考試題(A卷和B卷),于課程結束前兩周交教研室負責人。
3.考試時,任課教師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確保考試的正常進行。
4.考試結束后的三天內,受聘教師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和閱卷規定批閱試卷。按學院要求及時錄入和報送學生成績等相關材料,并按照學院對考試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學生總成績由考試成績(占60%)和平時成績(占40%)組成,平時成績應根據學生出勤情況、完成作業情況綜合評定。
四、機房實訓課程
1. 因教學需要須用到教學軟件的教師,請于開學第一周內向學院申請需要的安裝軟件,并配合安裝、調試。
2. 上課前,必須提前到達機房。
3. 教育學生遵守機房各項管理制度,未經允許任何學生不得對計算機中存儲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修改或者刪除,不得對計算機的各項功能進行增加、修改或者刪除。
4. 負責安排學生在實訓結束后做好衛生清潔工作,設備正常關閉后切斷電源,安全巡視并填寫《機房使用記錄》后關閉燈、門窗方可離開機房。
五、受聘教師不能履行教學職責、學生意見較大或不能遵守教學紀律者,學院有權予以解聘。
財會系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