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財會系外聘教師管理辦法
隨著學院招生規模的日漸擴大和學科、專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完善,外聘教師已成為我系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教學質量,規范教師聘任制度,督促任課教師盡職盡責好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外聘教師任職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關心和愛護學生,教書育人,具有良好的師德和較強的敬業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經驗和教學能力。
(二)能夠勝任相關課程授課任務并取得較好的效果。
(三)原則上應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特殊專業或專業實操類課程可適當放寬。
(四)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較好地完成教學任務。
二、外聘教師的聘用程序
(一)各教研室根據教學安排的實際需要,每學期結束前安排教學任務時提出擬外聘的兼職教師計劃,并在排課前確定下學期擬外聘的兼職教師及承擔的課程。
(二)各教研室主任負責外聘教師的聘請并進行任職條件和任職資格的初步審核,并組織新聘教師填寫《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外聘教師登記表》、按要求收集外聘教師學歷、職稱等電子資料。
(三)由教管收集、匯總各教研室審批通過的外聘教師的審批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一份報教務處存檔備案,一份系內留存,同時需完成師資匯總、分析。
(四)學院教務處根據系內推薦的教師資料進行審核、聘任。未履行審批手續者不得上崗。
(五)如有特殊情況,經教務處同意后,各教研室可先試聘外聘教師上課,然后再辦理相關手續。
三、外聘教師的管理
(一)外聘教師的管理實行各聘任教研室和教務處雙重管理。
(二)各教研室按學院統一要求配合教管建立系內本學期外聘教師檔案。教務處經匯總后建立全院外聘教師檔案庫。
(三)各教研室應建立相對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對教學效果優良、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外聘教師,教研室可考慮長期聘請。外聘教師在教學中發生教學質量問題,對教學造成嚴重影響的學院可單方解除聘用。
(四)各教研室每學期召開一次外聘教師座談會,了解外聘教師的教學情況,傳達學院教學信息,總結教學工作。
(五)各教研室配合教管具體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外聘教師學期期末必須參加網上評教,評價結果75分以上的,如工作需要,可以續聘;評價低于75分的,聘期期滿,聘約自動解除。對學生評教意見大、教學效果差或嚴重違紀的外聘教師,由教務處和系內協商后及時予以解聘。
四、外聘教師的職責
(一)外聘教師應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教學組織工作,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二)嚴格按照學院的教學計劃、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開展教學,認真填寫《授課計劃》,從整體上考慮各章節的時間分配、教學要點和學生自學內容,教學目的明確,邏輯性強,以保證教學質量。
(三)外聘教師要認真執行學院教學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課程表講課,未經系、教務處批準,不準擅自調課、停課或者更換教師。因事因病請假,復課后必須及時補課。
(四)認真進行課程輔導,根據課堂要求,適當給學生布置作業。作業作為平時成績的一部分,計入總評成績。
(五)根據授課安排,參與所授課程試卷的出題、閱卷、評分等工作。在每學期課程考試結束后,應當按學院要求及時錄入和報送學生成績,并按照學院對考試的有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
(六)外聘教師應參加教研室組織的教研活動,對系內教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外聘教師的課時量不超24課時/周。
五、本辦法由財會系負責解釋,從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會系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