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財會系課堂教學管理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加強課堂教學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樹立嚴謹的教風和學風,保證課堂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課堂教學是高校教學活動的主要環節,直接影響著高校教育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應貫徹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原則,充分調動師生的積極性。
第二章 教師課堂教學職責
第三條 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須遵守師德規范,嚴于律己,為人師表,著裝得體,儀表端莊,精神飽滿,言行文明。
第四條 教師是課堂教學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履行管理職責,維護課堂秩序。對學生上課打瞌睡、吃東西、玩手機等違紀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不接受批評者,及時向系內反映。
任課教師(含專職和外聘)應加強課堂教學管理,維護正常課堂秩序,如果班級1/3以上的學生都在玩手機,追究任課教師的責任,第一次出現這種情況與其約談,予以糾正,第二次在系內通報,第三次系內批評。外聘教師通報和批評將以微信的方式進行,該規定以月為一個周期。如果個別學生不聽課玩手機,經任課教師多次教育無效,任課教師可以自行取消學生的平時成績同時上報教管,由系部共同商討是否取消該生的考試資格。
第五條 教師應嚴格考勤。教師可根據學生的數量、教學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勤,對曠課、遲到、早退情況要如實記載,作為平時成績的重要依據。對于出勤率較低或遲到、早退現象嚴重的班級,任課教師應及時反饋給教管。
第六條 教師應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紀律等教學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課、下課等,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或提前下課。未按規定辦理請假、調課等手續;以及未經系里批準不得擅自調課、停課、請人代課。教師在課堂上不得接聽或撥打電話,不得玩手機,不得吸煙,不做與課堂教學活動無關的事情,不說不符合教師身份的話,上課時間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第七條 教師必須按照教學大綱要求認真備課,科學合理地安排教學內容。嚴格按照規定的教學內容和進度組織教學,不得任意增加或削減課時。
第八條 教師在開課之初,應簡要介紹本門課程的概況、考核方式、平時成績構成及在期末總評成績中所占的比例,對學生的學習提出明確的要求,對課堂紀律做出明確的規定。
第九條 不得以播放影視片等代替正常的課堂教學。根據教學要求,確實需要放映影視教學資料時,教師不得離開教學現場。
第十條 使用多媒體教學時,教師課前須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熟練掌握多媒體設備的操作規程。遇停電或多媒體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堅持用其它方式講課,確保課堂教學正常進行,不得停課或讓學生自習,并及時向系內反映設備問題。
第三章 學生課堂紀律要求
第十二條 上課、自習期間不準遲到、早退,學生必須按時上課、上自習,一般應提前五分鐘到達上課教室。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因病、因事不能聽課者必須事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缺課者,以曠課論處。上課和自習期間,學生無故遲到一次班級內通報批評,無故曠課一次或無故遲到兩次系內通報批評,無故曠課兩次或無故遲到三次系內警告處分,無故曠課三次及以上或者無故遲到四次以上者系內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繼續無故遲到或曠課者,根據情節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早退現象按照遲到現象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生言行舉止應符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衣著應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帶上衣、超短裙等過于暴露服裝進入教室;禁止穿拖鞋、赤腳進入教室;杜絕在課堂內睡覺或談笑喧嘩。
第十四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上課禁止玩手機并將手機調為靜音狀態,保持教室肅靜,不得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學生有特殊情況需中途出入教室時,必須取得教師的同意。如使用手機進行答題或拍照記錄,應嚴格控制使用時間,用完后及時收起來。
上晚自習學生必須全部上交手機,每晚值班教師要隨機抽查若干班級學生玩手機的情況,如發現有學生玩手機,將該事項上報學管和班主任,第一次加強思想教育,如第二次仍然玩手機,將對該生進行勞動教育,安排學生在周二和周四沒課期間以及晚自習之前的時間對鵬展樓公共區域進行打掃。
第十五條 嚴禁上課期間隨意外出,如有發現第一次先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取消該課程平時成績。
第十六條 學生必須按教師的要求,合理進行預習、復習,認真完成作業。
第十七條 學生必須愛護教室內各類教學設施,不得挪動、損壞教學設施,嚴禁在課桌椅等教學設施上涂畫、張貼。
第四章 課堂教學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為加強學生上課玩手機的管理,學生上課玩手機實行任課教師和系部齊抓共管,以任課教師為主的制度,系教管和學管老師在上課期間對各班級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學生上課玩手機,當即與任課教師溝通取消該課程平時成績。該規定執行到本學期期末,通過該規定,如果學生上課依然玩手機,從下學期開始,上課期間全部上交手機,如學生表現較好,下學期繼續依照本規定執行。
財會系
2023年8月